首页 > 历史军事 > 朕就是亡国之君 > 第二百一十四章 胡马不可用

第二百一十四章 胡马不可用(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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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想要赡养家庭,那一个成丁的收入,应该得到家庭生活费用的四倍以上的劳动报酬,才有可能让其读书写字。”

    “这样长大的孩子,才是一个成丁,而不是土匪流寇。”

    大明的女子,并非大家闺秀,基本都要劳作,男耕女织,女子能织养活自己已经不错了。

    那么一个成丁的劳动,必须要是家庭所需生活费用的两倍,才有余力照顾孩子,想要读书写字,就需要四倍。

    朱祁钰继续说道:“如果想要鼓励人丁兴旺,那一个成丁的收入,至少应该是生活费用的六倍以上,才会有余力多养育后代。”

    生活费用为何?

    柴米油盐酱醋茶、维修住所、带着孩子看病等基本支出费用。

    朱祁钰核算过,其实真的很低很低,大明人口极多,产出极多,但是大明没有法定货币,自从大明宝钞糜烂,宝源局没有履行其发币的职能,大明始终处于钱荒的状态,钱贵物贱,物价并不是很高。

    大明有善政惠民药局,隶属于太医院,在各州府县均有设立。

    朱祁钰叹了口气说道:“如果要给一个数字的话,每户每年所费不过米七石五斗,按京师折价不过五两银罢了。”

    京师米贵,但是贵也有限。

    于谦愣愣的说道:“京畿地区、山外九州,亩产一石,一年麦梁豆两熟,这不就正好是下农十亩之维?”

    于谦说的是下农的标准,一家十亩地,一年两熟,再刨去旧的亩税,会有十五石左右的作物收获。

    正好够陛下所言的成丁的劳动报酬,必须要生活费用两倍以上的劳动报酬,才能妥善的抚养孩子。

    下农养两个孩子,正正好能养活。

    但是低于十亩,就必须要去做佣户,但是所得微薄,勉强维持。

    慢慢的下农变成了游惰之民、末作之民,最后变成山匪流寇,为祸一方。

    于谦深吸了口气,他终于理解了为何陛下要推行农庄法了,京畿、山外九州、福建,因为兵祸,天怒人怨,不提高劳动报酬,百姓哪里还养得起孩子呢?

    恢复人丁,才能彻底恢复战乱后的国力。

    这和当年刘基所说的万夫一力,不谋而合。

    果然是太祖遗风!

    于谦和王文都是巡抚地方十数年的臣工,深知民间之疾苦,他们知道出了问题,但是他们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去解决这个问题。

    两倍可度日、四倍可读书、六倍可以人丁兴旺,陛下给出了一个十分详细的体系,来解释到底给百姓多少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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