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七章、命案隐情(2/5)
「哦,这怕是哪个仇家暗中下的手了吧?」
「谁知道呢?他那位置得罪的人不少,个个都有嫌疑。」
「个个都有嫌疑,但敢下手的怕还是少数,何况还是在这种场合。」
「那便要看咱们这位知县大人,如何应对了……」
李勇闻言,心里默默揣度起来。
以宋的官制来说,一县之中按照常例,是有最少四位朝廷任命的官员,分别是县令、县丞、主簿与县尉,之外可根据情况再设一名镇砦(寨)官。
「诸镇置于管下人烟繁盛处,设监官,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砦置于险扼控御去处,设砦官,招收土军,阅习武艺,以防盗贼。」
水浒中的花容便是这个职务,虽属朝廷命官,但手下统领的却不算是官军,只算是「民兵」。
而宋江的押司,则是属于「捉笔小吏」,在主簿手下,操刀些公文、档桉一类的文事。
至于武松的都头一职,这时候其实是叫做班头,是县尉手下分管治安、缉盗等事的吏员。
如果套用后世的叫法,对应的差不多就是局长跟队长,只不过班头、押司这些,都是知县、县尉等一言可决,所以知县其实属于他们的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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