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第五十四章(1/2)
("[综武侠]天字一号病秧子");
京城出现了一幕奇景。
一个大红披风的讨喜小青年和一个美貌的小公子站在路口,
手里拿了一把漂亮的绸带子。
该不会是谁家的小少爷出来体验民生疾苦了吧?
那也不该站在路口啊,这段时间还怪乱的。
一个颇为热心的老大爷拍了拍周怀瑾的肩膀:“哎!娃子!你俩怎么站在这里啊?是不是没找着地方,大爷旁边有地方,
跟大爷来!”
周怀瑾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居然是卖烤地瓜的!
好香!
他也没怎么听请人家说什么,循着味儿就跟了过去。
周围的小摊小贩一见更是忧愁了,这是哪家的傻孩子给放出来了,
谁都敢跟着走,也不怕被人给拐卖了去,真跟着糟心。
更过分的是跟着他的那个看上去还挺聪明的样子,
居然也不拦一拦,笑眯眯地跟着就走了。
周怀瑾和陆小凤一人获得了一个小板凳,
人手一个大地瓜,
排排坐在那里剥地瓜吃。
而且地瓜很烫,周怀瑾左手腾到右手,
又从右手折腾回来,
边扒皮边吹气,地瓜被烤得有些流糖,拿在手上有点脏还有点粘,
不过是真的好吃,黄澄澄的地瓜肉,冒着丝丝白气,
咬一口软软糯糯,
有点甜,一小口咬下去,在嘴里也要反复的倒腾,舌尖被滋儿的烫了一下,
咽到肚子里去,那股热乎劲儿顺着胃一路暖到心里去。
美滋滋的,真舒服。
周怀瑾幸福的眯起眼睛。
他这副吃相吸引了不少过路人,使得这条街卖地瓜的营生都要比平时好很多。
而周怀瑾他们的绸带子也顺利的送了出去。
老实和尚一个,木道人一个,古松居士一个。
他们还被一只小黄狗给缠上了,咬着尾巴在周怀瑾的腿边转悠,偶尔轻轻地咬一下他的衣角,眼睛水汪汪的,看得人心软。
反正一只狗也不浪费什么食物,人能吃的狗都能吃。
可是周怀瑾一个漂泊不定的人怎么好养一只顾家的狗子呢?
陆小凤看出了他的挣扎,又看看那只迈步子都不灵便的小蠢狗,笑道:“之前花伯父还和我说不放心七童一个人出来住……”
“若是有一只看家护院的小狗……”周怀瑾眼睛一亮。
“反正这么小,还可以训练训练,看这样子长大以后一定能很聪明。”陆小凤眨眨眼道。
周怀瑾抱起小狗,小家伙许是知道了自己日后生活有了保障,伸出柔软粉嫩的小舌头一下一下地舔周怀瑾的指尖,上面还有一些没来得及擦干净的糖渍。
“小公子喜欢就抱走他吧!”一旁卖绣样的大娘道:“这狗的娘没了,平日里就靠大家的施舍活着,要是没有谁愿意养他,怕是活不过这个冬天呢!”
眼前这两个小伙子虽然人傻了一点,上好的绸子就那么白白送了人,但是心地还是很好的,大娘并没有骗他们,这小家伙机灵得很,平日也很讨喜,大家也都愿意照拂照拂它,可是若是说谁要养它,却也真的都是有心无力,如今给它傍了两个“大户”,未尝不是个好去处。
“啊……”这下周怀瑾可不敢犹豫了,左右花满楼是个同样心善的人,有他和陆小凤在,总能给一条小狗找到家的。
小狗名叫“无忧”,愿君百岁常无忧的无忧。
这是陆小凤取的名字,不然周怀瑾暂时也只想得出大黄这样接地气的小名……
得了狗,他们干脆就打道回府,给小狗洗了个热水澡,珍重的把最后一条绸带系在了他的狗绳上,上面还拴着陆小凤现场雕刻的姓名牌,这样它也是一条有身份的狗子啦!
而且它还会成为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条见过大世面的狗子。
于是来晚了的司空摘星看着他俩运气道:“那我呢?”
我堂堂偷中之王居然比不过一条一碰就倒的蠢狗子???
“抱歉啊,我们忘了你也要来看了。”周怀瑾挠挠脸,眼神游移不定,反正就是不敢正视司空摘星。
陆小凤可比他脸皮厚多了,抱过无忧在他眼前晃晃:“这条带子可是宫内御制。”
“我当然知道。”司空摘星阴阳怪气的冷笑道:“我还知道凭这一条带子还能看到当今两大绝世高手的对决——这样的事没人愿意错过,所以在外面这条带子已经被炒到了很高的价格。”
“有多高?”周怀瑾问道:“又是谁在卖?”
“谁在卖我可不知,这一条缎带黑市上已经炒到了五万两,据我所知就已经有十多个人买了它。”司空摘星道。
可是陆小凤刚刚也说了,他总共就只有六条带子。
“我猜你一定是已经弄到了,却还要上我这里来讨公道!”陆小凤摸摸胡子道。
司空摘星突然笑了,道:“你难道不是我的朋友么?有人冒充你在黑市卖这个东西,我当然要来告诉你啦!”
他笑了一会,又问道:“所以你们真的在街上卖了一天?”
“没有一天,”周怀瑾纠正道:“也没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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