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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二章 楼兰时代!(二合一)(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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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看向冉鸿霖的尸体,林烨在适应了如今身体的强度之后,才从冉鸿霖的身上将储物戒指给取了下来。

一并取下来的,还有那两颗鬼头戒指,在骷髅鬼夫的记忆中,这两颗戒指叫做噬魂戒。

以之前骷髅鬼夫的实力,根本迸发不出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用说施展摄魂术了,这是他一路逃亡过来,杀了不少人得到灵石之后,在地下坊市里购买的。

现在作为他的常规武器在使用。

这两颗噬魂戒有点用处,林烨直接揣进了兜里,然后开始检查储物戒指。

在现代社会,要带东西都需要背个背包,或者旅行箱,但在神州浩土则不同,那些什么修士的宝贝太多了,动辄便是成百上千的东西,他们要怎么装?只能靠储物戒指!

一般的储物戒指,都有几十平米的空间,而大的储物戒指,则有上百上千平米的空间,可以说修士很多的精华,都放在了里面,这就是他们的家当。

之前骷髅鬼夫被人伏击,靠着元神血遁逃跑,所以储物戒指自然也是没有了,而这个储物戒指里面的东西,是他逃亡到墨地的这几年,重新开始收集的。

“以前只是在小说上看到过储物戒指,没想到真有这个东西。”

林烨自嘲地笑了笑,看着这个造型古朴,几乎和街上精品店里卖的几块钱的戒指没什么区别,他自己都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心情。

打开储物戒指,首先需要动到意念。

意念这个东西,其实就是神识的延伸,当没有使用的时候,就叫做神识,当使用之后,就叫做意念了。反正这些玄乎的东西都是在骷髅鬼夫的记忆里搜索到的,林烨并不笨,完全能够意会。

每个储物戒指都有宿主的精神意念加持,就好像钥匙一样才能打开,否则只能用蛮力,这样很大可能会毁掉戒指。

对此林烨根本没什么好思考的,模拟着打出了一道神念注入了戒指,很轻易的就打开了禁制。——他本就吞噬了骷髅鬼夫的意识,两者意识相融之后,骷髅鬼夫就是林烨,林烨就是骷髅鬼夫,这戒指的神念也就是属于他的了。

有点小激动,林烨第一使用储物戒指,但打开看了看,却无比失望。

里面低阶法器只有几个,而且都是垃圾普通货色,其他的则是什么鬼符,符箓,阵法的旗幡旗杆,药水,丹药,还有一些黑乎乎黏糊糊的稀奇古怪的东西。

而最吸引林烨注意的,其实是戒指里一些零碎的灵石。

因为除了灵石之外,林烨其他的一个都不想要!毕竟那些东西都是鬼修的偏门,他堂堂九尺男儿,站得稳行的正,哪会去学那些不阴不阳,不三不四的东西。

当然,其实最让这厮放弃学习鬼修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个职业是众矢之的,他初来乍到,可不想刚成为一个小鬼修,就被人给干掉了。

还是正统点好。

所以他看了一眼,就关上了储物戒指。

“冉大哥,虽然你我两人素未蒙面,但我已将白天之人当做了你。”

林烨看着冉鸿霖躺在地上的尸体,脸色在变幻了几许之后,终究是悠然一叹,道:“我将骷髅鬼夫的元神吞噬,也算是变相为你以及你村子里那些无辜之人报仇了,希望你泉下有知,也能心安!”

来到这个世界,接受的讯息如此之多,林烨依然有些不能接受这种滥杀无辜,是人名如草芥的做法,所以当说出这番话时,他心中也极为复杂。

将冉鸿霖的尸体拉到了一边,然后将内洞角落的骷髅们都给扫开,林烨便将他放在了那里。而后,他走到高台附近,看到了石桌之上的冉钟,脸色又变得犹豫了起来。

作为牛家村最后的活人,冉钟实在是太可怜了。

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子被屠杀干净,而且还被炼制成白骨大阵,他父亲早已不是原来的父亲也都不知道,不仅认贼作父,还被骷髅鬼夫每日折磨,当做鼎炉。

现在的冉钟,身上满是密密麻麻的黑气,脸上也浮现着那些灰暗色的小点颗粒,看起来已经没有了白天里天真浪漫,聪慧可爱的模样。

甚至有半边脸,都已经出现了腐蚀状态,透过烂掉的皮肤,甚至可以瞧见里面的血肉和白骨,看起来狰狞可怖之极。

从骷髅鬼夫的记忆中,林烨知道冉钟其实已经是完了,至少他现在已经不属于一个正常人了,只能被当做夺舍的鼎炉,就连自己的自主思维,都已经快没有了。

也就是说,迟早都会成为行尸走肉。

林烨有些犹豫,看着冉钟痛苦的模样,他很想给冉钟一个痛快。

因为就算是他恢复了意识,也变得人不人鬼不鬼,这对于他而言,无疑是一种折磨。更何况,要是冉钟知道了牛家村的情况,他小小年纪如何能承受,那更是一种打击。

林烨吞噬了骷髅鬼夫的元神,所以他能够控制冉钟,只见他扬起手掌来,想要打下去给冉钟一个终结,但想了想,还是下不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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