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5章 中港合资公司(3/4)
港灯的人也没出幺蛾子,老老实实按照唐伟东的吩咐行事。看来唐伟东在香岛的威名,多多少少还是流传到他们耳朵里了。胡建宁这么大名声和地位的人,唐伟东说赶走就赶走,何况他们了?在摸不清唐伟东的脾气之前,没有人敢轻举妄动。
双方共同出资五千万港币,成立了一家“华强”能源投资开发公司,其中北海能源公司出资2550万港币,占股比51%,港灯集团出资2450万港币,占股49%。
但在后续水电项目的开发运营上,将会以港灯集团为主,毕竟他们在这方面,可比北海能源这也半路出家的野摊子有经验多了。让北海能源做大股东,也仅仅是为了符合国家政策的需要而已。
双方还约定,以后开发的项目,由港灯集团负责融资、勘验,北海集团负责建设和销售,生产和管理环节,同样由港灯派人负责,这就是华强公司内部的权利分配。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先把各自负责的一摊子事说清楚,合作起来才方便。
两千五百多万港币,不到一千五百万人民币,这些钱,仅凭刚成立没多久的北海能源公司自己,是拿不出来的。
河东建筑公司倒是有钱,可唐伟东根本就不允许,自己旗下的企业之间相互借债,哪怕两家公司都是李大刚负责的也不行。
不得已,李大刚只能按照唐伟东之前说的,向李玉英负责的河东村企业资产管理公司,用北海能源公司的资产和未来收益做抵押,借了两千万人民币出来,才完成的这次合股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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