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大明元辅 > 第282章 宫里宫外(圩一)板荡识诚臣

第282章 宫里宫外(圩一)板荡识诚臣(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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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这户人家居然干脆就将女儿许配给这位匠人。可见当时民间有女儿的家庭急于让女儿完婚到了何等地步。

除了这些适龄女子外,就连寡妇也是纷纷嫁人,彼时有句诗是这么描述的:“堪笑一班贞节妇,也随飞诏去风流。”然而最后事实证明,这些都只不过是空穴来风,可惜知道真相的人们早就为时已晚,许多女孩嫁了人才知道对方的年龄比自己大出很多,也有一些嫁给了不靠谱的丈夫,甚至后来被卖身青楼,真是让人不胜唏嘘。

至于皇帝造谣,这个大家都很熟悉了。什么刘邦的母亲在湖边做梦梦到与神仙交合,因而生下了刘邦;前赵开国皇帝刘渊向世人宣称自己是太阳精之子,号称刘邦第二;朱元章的母亲陈氏怀朱元章的时候,有天夜里梦到一位神仙给了一颗仙丹让她服下去,到朱元章出生的时候,屋里遍布红光,邻里以为发生了火灾,纷纷赶来救火……这都是耳熟能详的皇帝自我造谣。

那么,当谣言四起的时候,当政者又是采取什么措施来治理的呢?就如刚才王家屏所言,“历代治谣之法无外乎数种”。

首先便是通过严刑峻法打击制造和散布谣言者。比如西周厉王时期,厉王找到卫国的巫师去监听群众,如发现有不利言语,则把他们杀掉——这便是王家屏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典故来历。而秦朝时,秦始皇也曾下令:“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谣言诽谤者族诛。”

不过这种处置刚才王家屏也评价过了:“最是无用甚至有害的。”

事实上,中国历朝历代在社会安定时,对谣言的处置都会稍有放松,“广开言路”成了最通常的做法。

比如汉文帝即位后,对朝政加以整治,就下诏废除了诽谤妖言罪。他还在诏书中特意解释,说朝廷设置有进善言的旌幡和议论是非、指责过失的木牌,其作用就是让进谏者畅所欲言,讨论治国平天下的事。

然而现在的法律却规定议论是非会被当做传播荒诞不经的言论,并以此治罪,这会使得群臣无法将心里的话说出来,皇帝也不知道自己的过失,这是不可取的,因此他要废除这一条规定。

另外,汉文帝还在诏书中针对百姓解释说百姓有时互相邀约集结诅咒皇上,官吏认为这是大逆不道;倘若他还有别的言论,官吏又认为他在诽谤。然而汉文帝认为,这只是因为小民的无知,因为无知而被判死刑,他认为这很不可取。

到了诏书末尾,汉文帝还特别强调“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即对他们不予治罪。可以说,汉文帝的陵寝连绿林赤眉都不敢去挖,那的确是有原因的。

至于最后王家屏所说治理谣言“最善者,则莫过于‘听歌谣于路’。”这法子也是汉朝的旧法。

这里说的其实是通过采纳谣言中的民意,来对**进行打击。据《三国志·魏武帝纪》裴松之注引的《魏书》记载,汉灵帝时期曾下诏“敕三府举奏州县政理无效,民为作谣言者免罢之”,意思是让三公举报政绩太差以至于使老百姓作歌谣批评的那些官员,并对这些官员予以罢免。

显然,这就不同于秦朝对待谣言严苛的制度,汉朝的做法是绝不能一棒子打死,反而要将其视为了解社会的一面镜子。因此在汉代,“举谣言”就成为地方官一个重要的职责,朝廷规定官员们需要做到“听歌谣于路”。

总而言之,王家屏这番话的意思就是当朝者面对谣言,首先自身需要端正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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