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之罪 第十三章(上)(2/3)
他回过头来,发现经理室的窗户紧闭。
这么热的天,把窗户关得这么严实,不用说屋内肯定开着空调。
也许王经理一直都在屋内,只是不愿意像上次那样再出来陪他浪费时间罢了。
方磊不再说什么,便离开了物业中心。
要找到犯罪嫌疑人,首先要找到接触过、认识那条狗的人,可问题是,那条狗已经死了,而它本身可能是一条没有主人的流浪狗,要搞清楚它的状况可以说是难上加难。
他拿出手机,找到了蒋健的电话。
然而,当他准备拨打时又犹豫了。
思考片刻后,他收起了手机。
还是暂时不联系他吧,方磊想,这会儿他没准正在审讯那个刘辉,也许已经审出点什么来了,现在打电话过去很可能又会得到一顿讥讽。他倒不怕被讥讽,而是觉得没必要去打断别人享受自己最得意时刻的快乐。
刘辉会不会是凶手?有可能,但方磊认为这并不表示自己去调查狗毛的事情是错误的。
当然,最大可能这种调查的结果会是一场空。
也许刘辉已经承认自己是凶手了,他只是到过玫瑰园送过外卖,从大黄狗待过的地方路过,脚上沾上了狗毛,然后在杀害顾新月的时候传递给了她。
不排除世界上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但让方磊无法释怀的,除了狗毛,还有另外一件事:顾新月的死法(被钝器敲碎头骨)与那条狗的死法几乎完全一样。
一件事可能是巧合,两件事叠加在一起依然是巧合的概率就比较低了。
如果说刘辉是杀害顾新月的凶手,那么他就有可能是虐杀大黄狗的变态。
方磊眼前掠过一个画面——刘辉来玫瑰园送外卖,也许是晚上,他看见了那只流浪狗,用食物把它诱骗到隐蔽角落后,用布袋套住了它的头,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先是对在它身上不断地刺和划,享受虐待动物的快感,最后再用羊角锤猛击它的头部,把它锤杀后拿走布袋,逃之夭夭。
可那场高空坠狗又是怎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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