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既然是精神病,那就送精神病院(2/5)
真没担当。
“既然是精神病,那把她带回来后,就送精神病院好好治疗吧。不管怎么说,你们也是她养父母,想必送她去治疗的事也已经一回生二回熟了。”周总淡淡地说。
至于精神病说的话,谁会当真呢?精神病在网络上排的剧本,又怎么能作为司法依据呢?
……
当事人时泠,此刻正在小吃街瞎逛,早忘了时延一早让她滚回时家的事情。
叫她滚出时家,她滚了;但要让她滚回去,没门。
她用脚趾头都能想到,时延肯定会卖她。自己上门不是送死吗?
“老板,煎饼果子加热狗、里脊,要洋葱,不要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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