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不能结婚的理由(3/5)
“当然啦,不过,这其中的真正的理由我就跟你一个人说,你还记得弗雷迪你在竞选议员成功的庆功宴上,我表露过的‘外乡人’的话么?”
“记得。”
“这一点,我到现在其实也还有——尤其是对财产方面的顾虑。”林义龙笑了笑,“假如我就这么结婚,就出现了一个挺有意思的问题。就是我和凯蒂一旦结婚,我后面创造得财富,就算是遗产和单独赠与,也有凯蒂的一半。”
“啊?是这样的么?”
“当然。”林义龙小声地开始讲起了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一些婚姻财产的使用规定,“我不知道在苏格兰怎么样,但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你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是没有用的。”
“啊,没有用?”
“是这样的,2013年,在bvb的判决中,最高院在判决中说,就算钱是你的,但只要是在婚姻存续过程中产生的财富,你的配偶也有她应得的份额。
“当然,这也是应该的,可坏就坏在,只要是婚姻过程中存在的受益,不管其来源为何,都要进行分割。信托财产中的收益权部分也要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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