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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正面交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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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铃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开庭的日子。

今天她要跟骆欣玥正面交锋。

法庭上。

骆欣玥和她的委托人苏小梅坐在原告席上,即将与她们对簿公堂的是恒信律所的知名律师苏丹铃和被告(苏小梅的丈夫)刘丰达。

审判长宣布开庭后,示意原告代理人骆欣玥上诉。

骆欣玥一脸淡定目光犀利扫了一眼苏丹铃和被告刘丰达,陈述案件:“我的当事人和被告在四年前自由恋爱结婚,婚后不久被告就因为我的当事人不是处女而对她暴力倾向和精神操控,致使我的当事人精神崩溃患上了抑郁症。

在我的当事人和被告结婚前,被告因为投资创业资金短缺,让我的当事人去找她的亲戚朋友四处借钱,我的当事人向她的亲戚朋友们前后一共借了一百二十五万元,全都保留有借据。

我的当事人对被告忠贞不二,被告却在外面偷养小三,我当事人发现了找小三理论,多次被被告实施家暴和精神虐待又不同意离婚,导致我当事人的身体和心里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现如今我的当事人向贵院提出以下诉讼:

一、请求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二、要求被告一次性还清原告亲戚们的借款。

三、原告在这四年的婚姻生活里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严重伤害,要求被告按总财产80%的赔偿额给予原告损害赔偿。”

被告刘丰达激动得站起来:“80%?我岂不是相当于被净身出户?”

审判长拼命忍住想笑的冲动,制止被告:“请被告坐下!”

被告代理人苏丹铃立刻反驳道:“我当事人同意离婚,但借款是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和原告共同分担,每人一半,原告提出的80%损害赔偿款没有法律依据,我方请求贵院按我当事人的经济能力支付损害赔偿款。”

骆欣玥把一份证据呈给审判长,说道:“这是被告在结婚一周年时给我当事人写的承诺书,如果他背叛我当事人,任由我当事人处置。”

苏丹铃马上反驳:“承诺书又不是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骆欣玥:“承诺书上有被告和我当事人的签名和手印,这就是夫妻之间签订的一份协议书,具有……”

被告刘丰达站起来大声打断骆欣玥的话:“这份承诺书是我当时想搞浪漫写着玩的。”

骆欣玥目光如炬盯着被告刘丰达:“你当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是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承诺,并且该承诺并不违背法律、也不损害公序良俗,完全符合生效的要件,所以说这份承诺书是合法有效的。现在我当事人有视频和人证证明你在外面养有小三,你就要按照承诺书上所承诺的,任由我当事人任意支配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苏丹铃:“我方反对原告代理人对承诺书的解释。”

审判长:“反对无效!这份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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