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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秋水在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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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澜三人合伙儿弄出一壶酒,说是贵重的日后补上,然后跟着姜末航去了金陵。

最后到湖畔宅子的,就只有张木流一家三口,小丫头妖苓,少女方葱,还有两头麒麟。

今儿个莫淼淼总算能歇息一天,四仰八叉躺在床上不愿起来,给何紫棠喊了好几次还是不愿意出门儿。直到听见院子里何清颖的一声惊呼,小丫头鞋子都顾不上穿,光着脚丫子便飞奔到院儿内。

莫淼淼跑到张木流身前猛然停住,伸手敲了敲自己脑瓜,吃疼了才猛然咧出个笑脸,开心道:“哥哥终于回来了!”

张木流笑了笑,蹲下来按着莫淼淼的脑袋比划了一下,吃惊道:“这才多久啊?我家小淼淼就长大了?”

小丫头猛地扑在青年身上,还是习惯用下巴戳着他的肩膀。

“可不嘛!你要是再晩回来几天,我都得跟清颖姐姐那么高了。”

张早早给妖苓牵着手,这会儿使劲儿挥舞另一只手,等莫淼淼看见了,她便开心着说:“小姑姑小姑姑,这个是妖苓姑姑,是爹爹在很远的地方带回来的。”

妖苓破天荒有些不知所措,咧出个笑脸,弱弱道:“我叫妖苓,以前是一只鬼,因为饭主儿哥哥说能让我吃饱,我就跟着他了。”

自此以后,妖苓与人介绍自己,都是一句:“我叫妖苓,以前是一只鬼。”

莫淼淼朝着张木流翻了个白眼,挣脱出去拉住妖苓的手。

妖苓个头还是要比莫淼淼高的。

两个都穿着粉裙的小丫头对视一笑,好似商量过一样,异口同声道:

“咱都是捡来的孩子。”

一身墨绿色长裙的少女背着两把剑,一把是黑心剑客的游方,一把是漂亮姐姐送的,她给起了名字叫清白。

葱,不就是清白吗?

两只麒麟倒是没多怕何紫棠,可这宅子气息实在是太恐怖,只得找了个角落蹲下。

离秋水去帮何紫棠做饭,方葱把游方交给张木流,然后带着三个小丫头去湖边儿玩水。

一袭白衣又背着长剑,径直去往那胡家宅院。

那个大宅子门口依旧热闹,倒是再也没人将毛驴儿染成青色,穿着灰衣来此了。不过每日在此吟诗舞剑的年轻人却不在少数。

大中午的,好像都不饿似的。

见那白衣剑客缓步而来直去门房,那堆卖艺似的年轻人都停下手中动作,转去看那青年。他们都心想着这家伙肯定是外来人,看他在胡家门口怎样吃瘪。

可老门房一见那白衣青年,揉了揉眼睛,忙跑出来喊了一句张公子。

张木流笑说胡叔叔跟红姨都还好吧?

老门房也不去通报,拽着张木流就说好着呢,只不过胡汉庭与夏红带着胡洒洒去了金陵,说是萧磐小皇帝召见,现如今家中就只有大小姐在。

张木流笑着点头,再转头时便看见了个穿着青色长裙的漂亮女子小碎步跑来。

胡潇潇笑着喊了一句张大哥。

老门房笑了笑便退去,胡潇潇带着白衣青年去了那处池边亭子。

亭子栏杆上缠着几根绳子,胡潇潇走过去将其中一根从水中提起,原来是竹篓子里放着个陶罐儿。

女子笑着说:“张大哥爱喝酒,我便跟洒洒买了这洪都城顶好的酒水沉在池子里,想着如此清凉些,是专门给张大哥备的。”

张木流微微一笑,掀开泥封举起便灌了一口,之后笑道:“有心了。红姨身子怎么样了?你又是金丹瓶颈了?”

一连两个问题,尤其是第二个,白衣青年眼中有藏不住的惊讶。

这才满打满算九个月而已,胡潇潇碎丹再结丹,怎么这么快?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别看张木流瞧着境界在这个年龄是算高的了,可旁人没得三千年心境磨练啊!

胡潇潇掩嘴笑道:“洒洒说张大哥肯定会是这副模样。其实我碎丹之后,好像好处比坏处更多一些,我甚至觉得,很快便能跻身元婴期,且能一举成为剑修。”

张木流叹了一口气,哀怨道:“我从金丹到元婴境界,足足三年才破境的。至于成为剑修,那更加费事。没想到在潇潇妹子这儿就这么容易。”

胡潇潇好好坐在对面,轻声道:“得亏张大哥来的早,若不然家里都没人了。我过几日便要离开,准备去扶摇城待几年。”

青年点了点头,说道:“可以去,但最好不要太深入东边儿海上,未成剑修之前只在后方捡漏便是。估摸着现在扶摇城也有了脊背山的神兵铺子,你可以让他们传信脊背山,让脊背山帮着铸剑,就说是胜神洲张木流求剑。”

胡潇潇古怪道:“张大哥有这么大的面子呀!”

青年讪讪一笑,心说反正欠人情了,也不差这一柄剑了。

“与脊背山打过交道,提我名字,应该管用。不过若是没管用,你也别怪我呀。”

女子再被逗得大乐,只是过了一小会儿,她忽然传音道:“张砍砍的名声,胜神洲几乎已经传开了。”

张木流传音答道:“不要紧,人家愿意捧,给个名声还不好?”

既然本人都不在意,胡潇潇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只是轻轻掏出来一颗幼苗,笑着说:“这树是我托人从仇池旧地买来的,我猜何姨会喜欢。”

张木流惊讶道:“枳椇?你连这都找得到?”

女子腼腆道:“我们一家人蒙受大恩,本该拿些贵重东西的,可玄妙宝物一时半会拿不出来,旁的张大哥跟何姨也不缺,便只能寻些你们家乡东西了。不过张大哥放心,等你和秋水姐姐成亲时,我一定送你个大大的礼物。”

张木流站起身子,摇头道:“你去边城再好好的回来,便是最好的礼物了。”

…………

张木流走去先前喝醉过的那间酒铺,其实心里有些怕,怕那个阅历丰富的老者没了。

走进去酒铺,可不比过年,里边儿坐满了人。

张木流走去角落,一个小伙计跑来问几个人,吃什么喝什么。

背剑青年笑着说:“烦劳跟掌柜的说一声,有个后辈来讨一杯陈年米酒。”

年轻伙计半信半疑,心说这人瞧着像个江湖客,怎么跟我们老掌柜认识的?不过酒窖里倒是真的有几坛子比一般酒水更辣嗓子的米酒。

张木流见那伙计没有什么难过神色,顿时松了一口气。他无奈道:“快去,若是你们掌柜的不认识我,我就包了你这酒楼一天。”

伙计这才跑去后堂,不多时便有个老者急匆匆走出来,老远看见角落坐着的白衣青年,惊喜大喝一声:“哦呦!真是那个没腿的傻蛋儿?”

张木流翻了个白眼,“老人家还不把你那米酒给我上几碗,这次我付钱!”

老掌柜挥了挥手,伙计飞奔去酒窖取酒。这位瞧着与去年没啥变化的老人,上下打量了一番张木流,猛然低声问道:“小子,那个姑娘见着了没有?她还在吗?”

若不是这位老人的几碗米酒,张木流可能至此都不敢去云梦泽。

青年笑了笑,轻声道:“见着了,人不在了。但我也终于可以略微放下,现在身边有个很漂亮的姑娘,我再出一次远门儿回来便娶她。”

老人闻言十分高兴,笑着说:“你这家伙,运气可真好,看把你乐的。不过这次可千万别错过了,你得攥紧了晓得不,要不然跟我一样,后悔了就迟了。”

张木流使劲儿点头,却见那老人瞥了一眼自己背后,压低了声音问道:“小子,你是剑仙对不对?怎的这么招摇,就不怕给人惦记上吗?”

张木流点了点头,笑着说:“不怕给人惦记,我辈剑客,天地自由。”

老人哈哈大笑,接过伙计递来的酒水,给张木流倒了一碗,笑着说:“今天的酒钱我还是不要,不过你这小子以后再路过洪都,还得找我喝酒晓得不?与你说话,我感觉极好。不过呢,若是你此番出远门回来,我这老头子已经不在了。你便来这酒铺,跟他们说,来喝吴涌给你留的米酒。”

张木流点了点头,喝了一碗酒,果然还是辣嗓子。他伸手拉住吴涌的手,神色诚挚,轻声说道:“吴爷爷,若是有什么过不去的事儿,咱占着理的,就去这洪都官府,就说你有个后辈,叫张木流。”

吴涌打趣道:“真有用?”

张木流灌了一口酒,笑着说有用的。

这位老人几乎两耳不闻窗外事,虽然开着酒铺,可极少与酒客喝酒。因为自己喜欢的那个女子,他也极少看官府的什么布告,自然也不晓得梁国的逍遥王,宋国的剑候,胜神洲的剑客张木流。

可张木流希望,吴涌一辈子都用不到自己的名声。

平安无事是最好!

…………

湖畔宅子里,离秋水帮着揉面,从一开始便红着脸,好半晌了脸上红晕还未褪去。

何紫棠疑惑道:“秋水,不穿红衣了,又红脸了么?”

离秋水埋头半天,这才以极小的声音喊了一句娘。

惹得何紫棠大笑不停,这位年轻妇人打趣道:“闺女都满地跑了,叫一声娘还脸红啊?”

女子脸更红了,娇声道:“娘又不是不知道早早根底,我跟他还什么都没有呢!”

何紫棠哈哈一笑,转头回去揉面,笑着说:“你当真不计较那小子带着个小姑娘?”

离秋水顿了顿,淡淡道:“方葱的爹娘死在俱芦洲边城,可她却成了个混世大魔女。张木流是想着把她教好。计较还是计较的,我其实是想着,这家伙怎么这么招小姑娘喜欢呢?娘你看看,淼淼跟妖苓,现在又多了个方葱。在豆兵城还有两个姓萧的小丫头呢,据说后来还有梓舟岛的个年轻姑娘。”

妇人摇了摇头,笑着说:“他呀!小时候就屁股后面跟着一群孩子。别说这帮小丫头了,你就说你为什么喜欢他?”

离秋水想了想,抛却那些无形中的情丝牵引,张木流最让她喜欢的,就是那不多的温柔笑容。

外边儿角落的两只麒麟就没动过,白潞还是化身白鹿,青焰麒麟便化身成了青鹿。

尽管白潞说了自个儿比青爷大得多,可他还是没皮没脸的喊着白妹子。

其实白潞都不大愿意搭理他,可架不住那家伙喃喃不休,便也只好嗯嗯不断。

青爷终于问了一件靠谱儿的事儿,“龙大的根脚你没跟张木流说吗?这事儿最后到底是机缘还是灾祸,说不清楚的。”

白潞淡然道:“张木流认识东边儿的那个龙王,应该没什么灾祸的。更何况龙大那家伙已经受了足够多的罪了,背靠着张木流,是他唯一重新化龙的机会了。再说了,你自个儿都没跟张木流说清楚我们为何要重新修炼,还说人家龙大?”

青爷叹了一口气,心说那是张小子相信咱们。

一袭白衣醉醺醺的走到宅子门口,正打算运转灵气驱散酒意,一道淡蓝色身影便出现眼前。

张木流赶紧将酒意驱散,如同做错事的孩子一般站在门口。

离秋水啧啧道:“张大剑仙满天下都是朋友啊?这到哪儿都不缺酒喝。是跟胡家那位小美人喝酒了?”

青年忙取出那盆枳椇,苦兮兮道:“就是去看望一下故人,你看,人家还送了娘亲礼物呢。酒是跟上次那个老人喝的,那时你不是在偷看吗?”

离秋水扫了一眼那株幼苗,哼了一声便转头进门。

饭桌上,离秋水拿出来了一件白色长裙,递给何紫棠后笑着说:“我就会这织布的手艺,裙子是刚刚学着做的,娘可别嫌弃。”

何紫棠开心极了,说不嫌弃,哪儿嫌弃了,儿子都不晓得给娘送礼,儿媳妇送的当然很好了。

张木流一脸尴尬,取出一封信又取出一只雕花的琉璃盅,“信是清欢师娘让我带的,酒盅是在搬山渡买的。”

少女方葱低着头半天,从那只小荷包里取出来一张画卷,站起身子却半天没说话。

因为她不晓得到底要管何紫棠喊什么,叫奶奶自己肯定不愿意的,叫姨或者伯母?事后黑心剑客肯定要给自己穿小鞋。

于是少女也只能喊了一句何前辈,然后弱弱道:“这是困龙图,我就是拿它伤了龙大的,今天前辈生辰,我没备什么礼物,便只能将这画卷送您了,前辈千万别嫌弃。”

何紫棠微微一笑,收下困龙图,笑着说:“我先帮你收着,等你下次再见我,我就还给你。但我希望下次再见你时,你不光长了个儿了。”

欢声笑语中又到深夜,张木流与离秋水并肩走在湖畔的石子路上。

其实不光莫淼淼喜欢往这儿走,第一年来洪都,张木流也会每天都走一遍,有时甚至会刻意去淋雨。

走着走着,身边女子伸出羊脂玉似的手掌,手心放着个玉簪子。

女子把头转去另一边,嘟囔道:“花了好些钱呢!以后不许摘,要是这簪子没了,我就砍死你。”

张木流接过簪子,上面也有篆文。

“秋水在此!”

青年双手捧着玉簪,顿足原地,静默无言。

女子问道:“怎么啦?”

白衣青年突然浑身颤抖,死死看着手中簪子,声音也是颤抖不停。

“万一,我是说万一啊,有一天我也做了那守门人,你要怎么办?”

离秋水转身紧紧抱住张木流,嘴唇贴在他的耳边,温柔道:“那我便在两界山外搭起茅庐,等你千年便是。”

张木流从来不怕孤独,他怕的是终于有了可以去拼命去喜欢的人,自己却不能保护她。

女子双手捧着青年脸庞,猛然间吻了过去,以心声说道:

“离秋水从不后悔喜欢张木流,无论你在何方,记得头顶有根玉簪,记得秋水在此。”

…………

回去宅子时已经深夜,张木流走进自己的房间,发现枕头旁边放着一双黑色布鞋。

有一张纸条写着歪歪扭扭几行字,“黑心用剑的,这可是本小姐第一次给人做鞋子,你可别多想,我就是给你这么久带着我的奖励罢了。”

张木流摇头一笑,这自己哪儿敢穿?

不过难得混世大魔女有这好心,还是收着吧。

躺在床上,耳畔响起了何紫棠的言语。

“流儿,瞻部洲之行,你总算晓得了些其中内幕了吧?是不是也见过你爹了?这天下看似稀里糊涂,其实也清清楚楚。可以仗剑江湖,不平便拔剑,可你得记住一句话。人力终有穷尽时,即便有些事情没能达到你心中所想,也不要因此堕落道心。”

张木流昏昏欲睡,呢喃道:“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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