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 演唱会不能办(2/3)
且不说周捷轮这种天花板,就拿两岸地区的过气实力歌手举例,出场费一般在大几百万,最低也要四五百万。
这样一来,主办方想要赚钱,就必须把票房做到600万以上。
可普通体育馆,几千人勉强过万的体育馆,想要做到600万票房,就意味着门票全部卖光。
可现在除了周捷轮,谁敢说门票一定卖光?
在体育馆办演唱会,如果没有冠名赞助,绝对回不了本。
而且现在有些歌手经纪公司还会签票房分成。
也就是说,主办方卖出去的票,要分一部分给他们。
有人说拿了出场费就不该要分成,这不合理。
但流量时代,红就是道理!
只要你的艺人红,众多演出公司都有意向跟他们合作,自然而然就会提升个人价值,不然怎么赚钱?
音乐部门经理越说越激动,看这架势都要哭!
“前段时间,我一朋友就是一家演出机构的老板。
他们跟陈义询谈合作,对方直接开750万一口价。
好再他们说自己包团队制作,也就是说,乐队、和声这些舞台上的东西不用演出机构负责。
可即便如此,加上体育场和安防等费用,演出主要成本也要破千万。
之前他们还做过张雪有的演唱会,成本超过1200万。
但好在这两位能赚钱,尤其是张雪有,主要城市卖个1800万没多大问题,高的爆到2000万以上都常有。
只要爆出他开唱的消息,基本是谁抢到谁赚。
因此经纪公司也十分强势,只挑熟悉的几家大演出商合作。
我这朋友为了跟张雪有合作一次,基本上是赔本赚吆喝。
就是为了跟他们打下良好关系,等下次合作再考虑赚钱的事。
但类似做法的同行不下两手之数,等下回轮到我这朋友的公司,恐怕得5年以后。
到时候张雪有还能唱动吗?
整个音乐圈,开个唱能挣钱的也就这几位bug,剩下有一个算一个,通通赔钱!
歌手及其团队不是开出演唱价就完事儿的。
他们的吃、住、行,主办方都得负责,何况都还有自己的特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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